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溪翁庄镇为评选出的10个“社会主义文明和谐家庭”进行表彰并挂牌
2007-03-07

溪翁庄镇为评选出的10个“社会主义文明和谐家庭”进行表彰并挂牌。 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精神文明建设,2006年镇党委、政府以提升地区文明程度、加强邻里和谐为目标,率先在民俗旅游村、生态文明村深入开展了“社会主义文明和谐家庭”创建工作,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来,在全镇家庭中树立了现代文明家庭的“新理念”,促进了地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,展现了密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窗口形象。经过层层筛选,评选出了10个“溪翁庄镇社会主义文明和谐家庭”,为树立典型,表彰先进,进一步激励广大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,镇党委对10个“溪翁庄镇社会主义文明和谐家庭”进行了表彰,并由镇主要领导现场挂牌,为今后民俗旅游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。